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聘请杨秉祥等同志为创建全国县级
文明城市巡访员的通知
双石铺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切实提高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质量和水平,广泛调动全县人民群众的创建热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推动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凤办发〔2015〕53号)精神,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聘请杨秉祥等24名同志为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
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的聘任期限为三年,从即日起开始至2017年中央文明委测评验收结束止。希望各巡访员认真履职,为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1.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名单
2.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工作职责
3.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巡查反馈表
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凤县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15年7月27日
附件1
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名单
第1网格巡访员:杨秉祥 刘旺生
第2网格巡访员:刘妙庆 晁 建
第3网格巡访员:杨建章 尹建峰
第4网格巡访员:张玉杰 李怀智
第5网格巡访员:李自格 潘光明
第6网格巡访员:肖锦满 郭宝成
第7网格巡访员:高 潮 闫世俊
第8网格巡访员:沈志华 朱明德
第9网格巡访员:张自富 苟万才
第10网格巡访员:段文杰 魏茂国
第11网格巡访员:袁秉钺 杨福臣
第12网格巡访员:刘志武 乔焕劳
附件2
凤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职责
(试行)
1、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是我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文明创建巡访员在县“网格办”和创文办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分散巡访与集中巡访相结合,以分散巡访为主。
2、文明创建巡访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努力提升自身素养,不断提高巡访活动和巡访信息的质量。
3、文明创建巡访员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关于明确城乡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标准和要求的通知》(凤创文办发〔2015〕3号)要求,自行按网格区域开展各项巡访活动,重点在环境卫生、城市交通、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窗口服务、文明风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群众反响强烈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开展巡访,对巡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巡访员可以代表县网格办和创文办对相关单位提出整改工作建议和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巡访。
4、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巡访员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巡访、监督和检查,并反馈市民群众的反映和呼声,广泛采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亮点和先进典型事例。对群众反映较大和有违公民道德建设要求的不文明现象,可用摄影摄像和文字的形式予以记录并上报县网格办。
5、文明创建巡访员在巡访活动过程中要自觉遵守巡访纪律,以身作则,文明巡访,持证上岗,讲究方法,不与人争吵,不吃请,不接受馈赠,不得以文明创建巡访员的名义从事牟取私利的活动。
6、对暗访收集到的敏感问题,未经县创文办有关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外传。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交责任单位限时整改;一份交网格牵头单位监督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一份交县网格办留存。